一項新的加利福尼亞州法律規定,諸如Steam和Epic Games之類的數字遊戲闡明了購買贈款所有權還是僅僅是許可。
加州法律闡明了數字遊戲所有權
一項新的加利福尼亞法律要求數字店面透明地披露購買贈款所有權還是使用數字產品的許可,包括視頻遊戲和應用程序。州長加文·紐瑟姆(Gavin Newsom)簽署了AB 2426,以保護消費者免於誤導廣告。該法律廣泛定義“遊戲”,包括通過各種電子設備訪問的應用程序,包括附加組件和其他內容。
該法律要求清晰而明顯的語言,指定更大或對比類型,字體或顏色,以告知消費者。
虛假的廣告違規可能會導致民事處罰或輕罪指控。該法律禁止廣告或出售數字產品,因為除非另有明確說明,否則提供“無限制所有權”。立法者強調了對消費者的清晰度的需求,並指出賣方可以隨時撤銷對數字商品的訪問,除非下載脫機觀看。
自明年生效,該法律禁止使用“購買”或“購買”之類的術語,以暗示沒有明確澄清的無限制所有權。彙編傑基·歐文(Jacqui Irwin)表示,該法律旨在防止欺騙性廣告,並確保消費者了解他們通常是購買許可證,而不是完全所有權。
索尼和烏比索夫(Sony)和烏比索夫(Ubisoft)等公司的事件使遊戲脫機強調了消費者的擔憂。由於“許可限制”,育碧撤離了船員系列,這體現了失去訪問權限的可能性。但是,新法律並未解決諸如游戲通行證之類的訂閱服務或對離線遊戲副本的影響。
育比索夫(Ubisoft)高管以前建議,鑑於訂閱模型的增加,玩家應接受傳統意義上的“擁有”遊戲。 Philippe Tremblay指出,需要改變消費者期望的轉變,類似於從物理媒體所有權的過渡。
組合歐文(Irwin)澄清說,該法律旨在提高消費者對數字購買的理解。她強調了數字商品的永久所有權與購買可撤銷許可證的現實之間的區別。